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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子商务“双推”工程启动 将安排千万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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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子商务“双推”工程启动 将安排千万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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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子商务“双推”工程启动 将安排千万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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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子商务“双推”工程启动 将安排千万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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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子商务“双推”工程启动 将安排千万专项资金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通过企业自主申报以及各区县经委
(商务委)、信息委和各控股(集团)公司推荐,经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
东方钢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上海万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上海逸尚云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新天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天呈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商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锦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棕榈电脑系统有限公司、
·上海融道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张江营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新世界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共11家企业为2012年度电子商务“双推”平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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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政府贴一点、平台企业让一点、中小企业出一点”的方式,支持本市中小企业在上述平台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上开展电子商 务应用,所发生的首期基础应用服务年费原则上由政府、平台企业、中小企业各承担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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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本年度“双推”资助资金的中小企业,必须合法取得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在本市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纳税,并 于本年度内成为上述平台企业的新签约用户,在其平台上注册开展有关电子商务应用。原则上同一家中小企业只享受一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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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述平台企业签订服务协议并交纳服务费用的中小企业,按照签约交费的先后享受本年度“双推”资助资金;年度资助额度用完后新 签约的中小企业将不再享受“双推”资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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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小企业,须向签约的平台企业提交由中小企业法人签章的本年度首次申请“双推”资助资金的承诺书及工商营业执 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服务协议及相关服务费用支付凭据复制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由平台企业统一提交第三方评测服务机 构,经第三方评测服务机构审核确认后,“双推”资助资金通过平台企业补贴给中小企业。有条件的平台企业也可在与中小企业签约时 先行垫付“双推”资助资金,只向中小企业收取其自身应承担的服务费用,待“双推”资助资金下达后再直接拨付给平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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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向的中小企业可登陆上海中小企业网(http://www.1128.org)了解详细情况,根据自身实际需求接洽相关平台企业,选择相关电 子商务应用服务产品,签署为期一年的电子商务服务协议,开展电子商务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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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上海市软件评测中心作为第三方评测服务机构,根据有关评估标准及 时进行监测,并对电子商务“双推”工程的进展情况、推进效果等进行全 过程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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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经委(商务委)、信息委及有关行业组织、产业园区要积极组织开 展平台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对接、培训服务等工作。